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進貨為手工品,或供應商是個人,且願恴由公司申報勞務所得,對於進貨的公司而言,這樣的進貨就算是取得合法憑證,當然是可以作進貨的。
而公司在開立扣繳憑證單手工品提供者時,因為手工品担供者事實上並不是公司的員工,所以扣繳憑單並不會開"薪資"類,而是會開"其他所得"類,這樣就不會涉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