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配合公司管理之需要,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研發費用等項目,可以配合費用支出項目來作明細分類,如薪資、租金、差旅費、保險費等。若某些支出無法適當歸入某些會計項目,可以用「其他費用」來匯總。若公司想作細分亦可,只要電腦系統可以新增會計項目就可以。如出口費用可能包含報關費及理貨工資支出,可以用「出口費用」來入帳,或細分為「報關費用」及「理貨費用」。基於會計處理重要性原則及簡化,除非真的有管理需要,否則不建議分太多會計項目,可以參照營所稅申報書或經濟部會計項目表來處理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