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1.據營業稅法第八條,出售土地免徵營業稅,所以公司出售土地,其營業稅確實為免稅。
2.雖然公司出售土地免徵營業稅,但因為並非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得免開統一發票之項目,所以公司在出售土地時,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若了開發票,國稅局仍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按查明認定金額裁處5%罰鍰。
3.若公司僅偶爾一次出售土地,則可參考"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八條之一:兼營營業人帳簿記載完備,能明確區分所購買貨物、勞務或進口貨物之實際用途者,得採用直接扣抵法,按貨物或勞務之實際用途計算進項稅額可扣抵銷項稅額之金額及購買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勞務之應納稅額。不必計算不得扣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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