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隆
榮譽會計師
A:您公司為營造業,須依照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
應設置:
1、日記簿:得視實際需要加設特種日記簿。
2、總分類帳:得視實際需要加設明細分類帳。
3、在建工程明細帳:得視實際需要加設材料、物料明細帳及待售房地明細帳。
4、施工日報表:記載工程每日有關進料、領料、退料、工時及工作記錄等資料。
5、其他必要之補助帳簿。應設置
又依照財政部830216台財稅第831583517號函令「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條第3款、第4條第3款規定,營建業須設置施工日報表,供稅捐稽徵機關查核其耗用材料及人工費用之依據。惟實務上營建業之耗用材料可由其相關之工程合約(包括所附之工程項目、建築圖說)、建築師或技師所計算之材料耗用明細表及材料明細帳等資料查明認定;支付人工費用則可由工資單、印領清冊及扣(免)繳憑單等資料核認,故營建業者耗用材料及人工費用,如已提示上開有關帳簿文據憑供查核者,得免提示施工日報表。」
又因營造業之存貨幾乎都是隨叫隨用之模式,故對於營造業之材料須以工程別之方式計入每一工程內,且在每一工程別項下區分材料別入帳。
目前市面上有專用之營造上專業軟體可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