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公司投資購買固定資產之資金是屬沉沒成本,並不會隨固定資產之折舊之折足而產生日後之重置固定資產資金,但折舊會有稅盾效果,也就是折舊可以當費用減除,可以降低所得稅支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公司是否有足夠的重置固定資產資金主要視公司之資金運用情形,每月在攤銷累計折舊時,公司以漸漸回收資金,例:稅後淨利100萬,需加回其中所攤提的折舊費用假設10萬,因固定資產是以前已將貨款支付,在應收付貨款都已支付情況下,預期本年度現金流入有110萬,但若將現金預先購料買了存貨或應收帳款未收回等情況,則現金流入情形就未如預期,所以不一定折舊提列額滿時,就一定有足夠的重置固定資產資金,要視公司資金運用情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