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折讓後,發票可否兌獎?(2019-02-26) | 姓名 | 張 先生/小姐 | 行業別 | F大類【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 區域 | 新北市 | 問題 | 發票金額1350, 事後又開立折讓單1350, 請問對消費者而言, 這張發票可否對獎嗎? |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 | 楊聰智 |  | 回覆內容 | 金額一樣,應是退回,公司會取回發票,消費者沒有發票可以對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 回覆時間 | 2019-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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