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依法令及學理規定--年度終了剩餘40本書應轉列用品盤存。再於實際消耗年度轉列書報費用。
(2)惟一般實務上,對較不重要的項目--不會自找麻煩--採用如此嚴苛的標準。否則年度終了依規定應計入帳(或列入盤點)項目(次年度還要轉回)等工作,可能沒完沒了,對會計報表的公允表達也沒有幫助。不做調整一般正常稅務人員不會介意。既便調整補稅--也可能比執行如此嚴苛詳細會計工作的成本要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