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職災補助業務】項目包括:按月提供的「生活津貼」、「看護補助」,和一次給付的「器具補助」及「家屬補助」, ★ 目前係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理。提供服務目標包括:提供完整職災權益諮詢,保障職災勞工獲得應有之協助,協助勞資爭議協調等。 ★ 聯絡資訊
(02)8995-6666#8232。 ★ 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服務窗口一覽表: https://www.osha.gov.tw/1106/1176/2713/2715/6056/。
2. 您的案例較為複雜。您在a公司有加勞健保,但在b公司因工受傷, a公司可以聲稱與您受傷無關,您在b公司雖沒有加保--但是又具有加入勞健保身分。因此直接向主管機關查詢會更為明確。
3. 被保險人可於急、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填具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件向勞工保險局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如有特殊原因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者,得於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5年內補齊證件申請。 ★ 所以不用急,慢慢查清楚--以維護本身權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