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申請國發基金投資, 除符合形式要件外, 如新創事業係設立未逾 3 年、實收資本額或實際募資金額不超過新臺幣 8,000 萬元之企業等等要件,尚需新創事業營運計畫書, 此部分是國發基金在評估是否投資的一個重要因素, 而也是企業展現其價值之處。企業除了本身需瞭解自己的狀況、適不適合申請、事業計劃有沒有一定的亮點與把握度,再者了解計劃書中應有的大綱架構與要點。一般而言, 營運計畫書幾個重點在於計畫完整性,產業與產品發展性,技術或服務創新性,市場與行銷可行性,經營團隊執行力, 資金來源與運用合理性等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