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貴公司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未達新臺幣三千萬元,如帳冊完備,且申報之純益率高於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仍可選擇以擴大書審,並不是只能以查帳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 依據107年2月7日修正之所得稅法第5條第5項規定,自107年度起,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 依「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規定,書審適用條件如下:
(1)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如房屋等)之交易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
(2)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
(3)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高於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即縱使帳務結算後之純益率低於擴大書審純益率,亦同意在結算時同意調整純益率至擴大書審純益率(例:帳上純益率是5%,同意申報純益率為6%)。
(4)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