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專利權係政府授與專有製造、銷售、或處分其專利品的權利。依專利法規定,專利權分為三種為(1)發明專利權,(2)實用新型專利權,及(3)外觀設計專利權。2.無形資產係指無實體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需符合(1)可辨認性,(2)可控制及(3)具有未來經濟效益。無形資產包括五種種類分別為(1)行銷相關類無形資產,(2)顧客相關類無形資產,(3)藝術相關類無形資產,(4)合約基礎類無形資產及(5)技術基礎類無形資產,其中專利權即包括於技術基礎類無形資產中。3.無形資產(專利權)透過(1)單獨取得,(2)合併而取得,(3)政府補助而取得,(4)資產交換,(5)內部產生商譽,及(6)內部產生無形資產,應於原始認列時以成本衡量,認列後再選擇成本模式或重估價模式作為會計政策,衡量期間需估計殘值及有限(非確定)耐用年限攤銷無形資產及評估是否發生減損,處分(出售)時依據帳面價值認列衡量當期損益。結論:專利及無形資產得於出售時衡量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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