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製造業存貨可分為三種分別為:(1)原材料及零組件-將於商品生產或勞務提供過程中消耗;(2)在製品-正在生產過程中且將於完成後供正常營業出售;(3)製成品-備供正常營業出售。2.依旨揭問題,貴公司正進行物料加工為在製品之成本結轉;採購物料應為借 物料,貸 應付帳款;領用物料進行加工應為借 在製品,貸 物料。3.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58條規定,進料、領料、退料、產品、人工及製造費用等,平時應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辦法設置帳簿,依規定登帳並有內部憑證可稽,編有生產日報表或生產通知單及成本計算單,原料耗用數量,便可依帳證紀錄核實認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