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工讀生領工資時,公司應製作薪資印領清冊請工讀生簽名,證明公司有支付之事實,工讀生的薪資公司可當費用,於營所稅申報時列為費用,亦應申報為工讀生之所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規定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
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因此需要檢視給予工讀生或兼職的人報酬時是否有達起扣點, 如果達到起扣點, 則需要扣繳。另外,每年需要匯總申報工讀生或兼職的人報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