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個人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每月銷售額已達門檻(貨物8萬元、勞務4萬元),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若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則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因此,若你是小店戶,未達需辦理稅籍登記門檻,則可不需設立公司及商號;若達需辦理稅籍登記,則可以商號(獨資)名義辦理,可免設立公司。若需開立發票,除可以商號(獨資)名義辦理外,亦可考慮成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經營。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