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 | 看公司型態跟股東需求。1.如係公開發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以上(含上市櫃),就強制要用IFRS。2.如係非公開發行公司但投資者為上列性質要認列採權益法之投資報表,也要編制IFRS報表供其認列。3.如非上述兩者,使用EAS企業會計準則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