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誠如李會計師所述模具費或認證費應列入製造費用,並應依其遞延性質(例如模具可重複使用)與製程耗用關係,依合理之基礎分攤至在製品或製成品成本中。您所舉的分錄(1)係將所發生之模具費與認證費全數認列為在製品,除金額不大因作業成本考量而不需分攤或該模具費與認證費無遞延之經濟效益者,可如此處理外,如金額高且有遞延性質者,仍應做分攤。而分錄(2)則屬多餘之步驟可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模具費若屬於將原料加工製造過程中的必要支出,應視為在製品的一部分,不應該轉入原料中,原料應該只有購買價格、相關稅費及運輸費用等必要支出。模具費應視為製造費用,屬於製成品製造過程中的加工成本,應列入在製品成本,等完工可出售時再轉列製成品成本。製造業的成本結轉流程如下:(1)(期初存料+進料-期末存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製造成本,(2)期初在製品存貨+製造成本-期末在製品存貨=製成品成本,(3)期初製成品存貨+製成品成本-期末製成品存貨=銷貨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