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如果不是採用定額零用金制,貸 零用金NT 1350就沒有錯。
2. 買入外幣最好不要混入一般現金帳戶,最好另外設一個外幣戶或【外幣-RMB】較佳。即【借:外幣-RMB NT 1350 】(摘要註明:RMB300元,匯率4.5)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