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年底估計的應付績效獎金,若實際支付較少或較多,視為估計的調整,作為次一年度的費用加減項。例如:公司106年底預估發放200萬績效獎金,但是107年度實際支付190萬元,則剩餘10萬元可先貸記薪資費用,於107年底估計108年度預計要支付之績效獎金。或者將應付績效獎金10萬元流在應付費用帳上並於107年底估計應付績效獎金時,假設108預計要支付180萬元獎金,則年底估計時只需借記:薪資費用170萬,貸記:應付費用-績效獎金170萬,2者結果都是107年度認列170萬屬績效獎金的薪資費用及應付費用-獎金180萬。若107年度實際支付210萬元,則少估計的10萬元做為107年度薪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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