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如果有財簽,則應有計算的說明;如果没有,且年代久遠不可考,則可依據目前的稅法規定,重新計算遞延所得稅,例如106虧損3千萬未核定,107年虧損1千萬,則已知累虧3+1=4千萬,按未來稅率20%計算,為800萬,扣除期初600萬,補列200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遞延所得稅資產係財務稅前所得與課稅所得之暫時性差異,可能來源為所得稅稅法第39條虧損扣抵,財務會計費用(含折舊)多列及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列規定之投資抵減等,建議查詢以往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等表單應可正確計算所得稅費用等相關構成項目及金額~供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