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會計憑證分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二種,由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又根據記帳憑證的內容登入帳簿。原始憑證又分1.外來憑證:係自其商業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例如購物時取得的統一發票或收據。2.對外憑證:係給與其商業本身以外之人者。例如商店販賣物品時,所開立的統一發票或收據。3.內部憑證:係由其商業本身自行製存者。您所擔心是無統一發票之外來憑證問題,在未被稅捐機關查獲前,公司仍應依進貨及付款相關憑證認列,並於申報時由會計師揭露或自行揭露(一般是向國稅局檢舉),否則公司未依營業稅法規定取得進項發票將被依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