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您所述,是想在募資平台上(籌資階段),以募資開發完成產品生產,再以銷售商品之所得(生產銷售階段)中提撥50%轉作長照中心之營運資金(社會福利事業),如何做財務計畫或財務報表分析?這是何其龐大志業,創業精神可嘉要先確定。您要先確定是規劃以同一事業體(如營利組織或非營利組織)從事上述籌資階段、生產銷售階段與社會福利事業等不同性質業務。還是,以個人從事籌資階段,以營利組織從事產品生產銷售,再以非營利組織從事社會福利事業。由於不同的方式,彼此間差異很大,建議將自己的計劃或構想找一位會計師諮詢,較能針對您的需要提供適切的意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