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摸彩獎金或獎品:所得人如為國內居住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10%,但每次中獎獎金或獎品給付額在20,000元以下者,免予扣繳;對同一所得人全年給付額不超過1,000元者,並得免填報免扣繳憑單。所得人如為非國內居住者,按給付全額扣取20%。提供摸彩之獎品如係購入者,應以購入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之金額為給付額;如係自行生產者,則以製造成本為給付額。因此依上述規定,若得獎者,所給付金額未滿1000元,者免扣繳及免填單。超過1000元,低於20000元者,應填扣繳憑單,超過20000元者,應扣繳稅款及填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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