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如該勞務原既係供銷售的勞務--則無償移轉也包含在內。
2. 如進項稅額並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1)假設購買貨物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並已依正常進貨方式入帳;
(2)無償移轉時--會計分錄為:借:交際費(時價)73,500,貸:銷貨收入73,500。
3. 所詢問題的第3項(購入A貨品時已決定捐贈),(1)依原所列示的分錄無誤。(2)也可以購入A貨品時--即直接作為交際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