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購買電腦軟體office、Autocad等,並非貴公司的無形資產,可列為未攤銷費用分3-5年攤提。
2. 辦公室電話線網路線工程超過八萬,同樣可列為未攤銷費用分3-5年攤提。
3. 公司品牌設計及logo形象設計等,花費約30萬不等,因金額不大,如列為未攤銷費用分3-5年攤提。既可以提前節說,又可以避免列於公司無形資產中--需長期受複雜會計處理準則的影響及折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