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1)進貨A如果室主要材料,應該借:原料50,000、進項稅額2,500 貸:應付帳款52,500。2)送出委外加工,對方完工報價請款,借:製造費用-加工費600(有如發票憑證?或者是支付個人須扣繳通報) 貸:應付費用600。3)產品送回,借:在製品(尚須在廠內另外加工)或製成品(已完工可銷售)50,600 貸:原料或物料50,000、製造費用-加工費60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