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帳務規劃應依商業會計法及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依據原始交易憑證製作記帳憑證,並設置日記帳及分類帳,製作各項財務報表,並於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完成決算並要時得延長1個半月,即會計年度採歷年制者,最遲應於每年4月15日前完成,相關資訊可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中會計專區查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