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依您所述「付給補教協會常務理監事捐款(等於年度會費)」,請確認係以公司或補習班之名義繳納?抑或係以負責人個人名義繳納?又所繳款項係年度會費或是捐贈?才能決定是否須辦理扣繳。依規定只有以公司或補習班之名義對補教協會之捐贈,才需要辦理扣繳,如以個人對協會之捐贈不用辦理扣繳,所取得之捐贈憑證得列入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或個人綜合所得之捐贈費用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對符合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所稱機關團體之捐贈, 應確實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辦理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其他所得-受贈所得】。因此首先須確認年度會費是否為捐款, 一般而言, 會員、社員繳交的年費、入會費等性質的款項,並不屬於捐贈性質。另外需在確定補教協會是否屬於符合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所稱機關團體。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