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如李會計師所述,另外要考量的點是,李 先生/小姐您本身的投保身份為何?如果是投保在職業工會,因為無一定雇主,所以從不同的單位領取的兼職薪資,就不必計收補充保險費,您可以憑著工會開具的繳費收據,即可持該繳費收據,作為免扣取兼職所得補充保險費之證明,要提供給支付給您兼職所得的單位,以免被扣取。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給付)的兼職所得達一定金額時,該金額規定自103年9月1日起改為單次給付金額達基本工資,因此投保單位只要給付超過基本工資就須按給付金額*1.91(目前費率)扣取健保補充保險費,並無次數的限制。而基本工資自106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為21,009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33元。自107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為22,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40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