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工程損益確無法估計者,得採成本回收法,
在已發生工程成本之可回收範圍內認列收入,計算工程損益:
一、各期應收工程價款無法估計。
二、履行合約所須投入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無法估計。
三、歸屬於合約之成本無法辨認。
營利事業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以前已進行尚未
完工之工程,計算工程損益仍應依原方法處理。
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採成本回收法計算工程損益,其承包工程之工期有跨年
度者,其管理費用應於費用發生之年度列報,不得遞延。
而已成本回收法,收入可認列,有一優點係交際費及職工福利的限額會較高。才不會發生收入在完工時認列,但各年費用因超限而剔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工程損益確無法估計者,得採成本回收法,
在已發生工程成本之可回收範圍內認列收入,計算工程損益:
一、各期應收工程價款無法估計。
二、履行合約所須投入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無法估計。
三、歸屬於合約之成本無法辨認。
營利事業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以前已進行尚未
完工之工程,計算工程損益仍應依原方法處理。
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採成本回收法計算工程損益,其承包工程之工期有跨年
度者,其管理費用應於費用發生之年度列報,不得遞延。
而已成本回收法,收入可認列,有一優點係交際費及職工福利的限額會較高。才不會發生收入在完工時認列,但各年費用因超限而剔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依合約收入與費用認列之觀點來看,當收入與成本無法預知下,由於已投入合約成本並非很有可能回收時,採成本可回收法須以當期費用認列(類似呆帳之處理方式),符合該成本不具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本質。如採全部完工法則將全部遞延至完工時一次認列費用,反而無法符合會計真實報導經濟活動的本質。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