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如果是全體員工都可以參與,免視為個人所得,也不用開立免扣繳憑單;但是如果是僅限定特定資格的員工才可以參加,像是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有條件限制者,就屬於該員工的其他所得,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的部分,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其他所得及薪資所得就要開立免扣繳憑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