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成立公司可分成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一般性股份有限公司疾病所性股份有限公司),其規劃應視股東的組成與未來股權移轉限制寬嚴而定,屬個案性質,建議請準備相關資料與會計師研商,會得到較具體而適合之經營主體態樣。2.至於營運計畫之預算,中小企業主通常無法做正式之營運計畫及財務計畫,建議先將可能要支付之費用,先逐一列出,再分成一次性支付(如公司登記規費或服務費等)及經常性支出(如辦公室租金、員工薪資或委託帳務處理費等),加上進貨之預估金額與付款期限,以及銷貨之預估金額與付款期限,最後可歸納在公司開辦期間須準備之開辦費與營運以後需要準備之周轉金,可按月列出資金需求(缺口),以方便業務執行與經費控管。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