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若 貴公司仍須與對方公司交易,若僅 貴公司開立發票,則 貴公司有認列收入,卻無取得費用發票,就會有費用無憑證入帳,需多繳稅(營所稅及營業稅)。若 貴公司也未開發票,雙方都不入帳,則會有漏報收入之稅務風險。若 貴公司認為該風險公司可以承擔,則仍與對方公司交易,否則建議,如果無法互開發票,貴公司應考慮不與對方公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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