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其他應付款係指不屬於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應付建造合約款之應付款項,黃會計師已予闡明。謹就題意進一步說明:依商業會計項目表所示,其他應付款係商業會計項目表之三級項目,底下之四級項目包括應付薪資、應付租金、應付利息、應付營業稅、應付退休金費用、應付員工酬勞、應付董監事酬勞等,均屬「應付費用」而特予析出而已,其餘未析出之應付費用即列入「其他應付費用」,企業最好照表處理,但實際如有需要,法令仍允許將有關會計項目增減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依經濟部般佈之商業會計項目表,應付帳款指因賖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而其他應付款項指不屬於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應付建造合約款之應付款項,如應付薪資、應付租金、應付利息、應付稅捐、應付股息紅利等。的確是將應負費用歸類列為其他應付款項,但是貴公司仍可依商業會計法第27條規定,視實際需要增減會計項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