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保證人之徵提,以個人名義申請無擔保貸款歸戶金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者,不得徵提保證人,逾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者,如有需要,以一人為限。以事業體名義提出申請者,應就事業體之負責人徵提為連帶保證人。獨資、合夥企業以負責人為借款人之送保案件,授信單位得不再徵提借款人為連帶保證人。2.微型創業鳳凰貸款依該貸款要點第十六條規定,免徵提保證人、免擔保品。3.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依該協處辦法第九條規定,免徵提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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