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首先請先確認是何種性質的固定費用,以進貨金額為分攤基礎是否合理。如當月無進貨或進貨金額非常小, 則應重新評估分攤合理性。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若貴公司已詳細評估固定費用分攤之成本動因為進貨金額,就算當月無進貨或進貨金額小,亦應依規定分攤,其分攤數很小或為零而已。如果覺得分攤數很小或為零不合理,可以訂進貨金額多少比下先分攤一個固定費用金額,剩餘未分攤數再給其他進貨品項分攤。貴公司應再審慎分析用單一分攤基礎作為固定費用分攤是否合理?可改用多項分攤基礎分攤,如此讓成本計算更符合實際結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