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請洽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http://ocgfund.com/about/31)該基金保證之對象包括僑民、僑營事業及臺商事業。其保證對象之資格為(一)僑民:持有下列文件之ㄧ者1.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2.中華民國護照內辦理僑居身分加簽。3.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華裔證明文件。4.其他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證明文件。
(二)僑營事業:我國僑民(裔)持股或出資合計超過全部股份或資本額百分之五十之事業。
(三)臺商事業:
1.我國國民或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或出資合計超過全部股份或資本額百分之五十
之事業。但當地法令限制外資持股比例,其已達上限,且能證明對該事業具實
質控制權,經本基金同意者,不在此限。
2.我國國民,係指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有效護照。
3.我國公司,係指持有中華民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經濟部核准或備查之投資
證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