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進貨憑證對象跟資金流對象一致,該筆交易被查也確實存在。就算進120元,銷105元,是為降價出售,也能解釋說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如果公司提供資金流程時,確實進貨120元的廠商,匯款對象及進貨憑證廠商是同一人,銷貨105元的客戶,匯入款項的客戶及銷貨發票亦是同一人,則該筆交易可以視為確實存在。但是若出貨客戶或者進貨廠商是境外公司,那麼國稅局可能會注意該境外公司與本公司是否為關係人,而有提高進貨或降低售價而將利潤留在境外公司,而侵蝕國內稅基,所以是容易被查的,畢竟賠錢的生意沒人做,這個邏輯是合理的,除非是過期或呆滯之庫存而降價出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