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李 先生/小姐 您好!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十四條 資產負債表之表達如下: 一、資產。 (一)流動資產。 (二)非流動資產。 二、負債。 (一)流動負債。 (二)非流動負債。三、權益。 (一)資本(或股本)。 (二)資本公積。 (三)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 (四)其他權益。 (五)庫藏股票。資產=負債+權益,針對負債應了解某一時點負債之科目餘額,了解該負債之組成明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由公司之分類帳中各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等科目依其流動與非流動性質分別歸入資產負債表中,格式可參考經濟部公布之範例(經濟部全國工商行政入口網)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