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折舊性固定資產,於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其殘值得自行預估可使用年數並重新估計殘值後,按原提列方法續提折舊。其修繕費如未超過八萬元者得列當期損費,超過八萬元且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者,應作為資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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