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預付貨款時,廠商已開立發票
借:預付貨款 100
借:進項稅額 5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105
若廠商尚未開立發票,則借記:預付貨款 100,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 100
廠商出貨,公司收到貨品時,假設貨品價值1,000元,廠商原先已開立預收100元,本次只開差額900元之發票,分錄如下
借:存貨(原料或商品,依公司實際狀況調整)1,000
借:進項稅額 45
貸:預付貨款 100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或應付貨款 945
假設貨品價值1,000元,廠商隨貨開立1,000元之發票,分錄如下
借:存貨(原料或商品,依公司實際狀況調整)1,000
借:進項稅額 50
貸:預付貨款 100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或應付貨款 95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