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君
榮譽會計師
A:補充說明: 如果是直接給付給新加坡的公司,另外還要注意 台灣和新加坡有租稅協議,權利金的扣繳率是15,不是20。但,如同之前回覆所提,翻譯的勞務費是不是權利金,有討論的空間。另外google在台灣是不是有營業代理人,或者貴公司交易的對象是台灣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這些都還請您確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星君
榮譽會計師
A:依據所得稅法第88條,事業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應依規定扣繳稅款,並繳納公庫。
但,google在台灣似乎是有營業代理人或有設立公司或分公司,是不是應該適用20的扣繳,還請王先生/小姐在給付前,跟google確認過。
(資格認定還是須視個案條件判斷)
一個很簡單的辨別方式: 如果google有開台灣的統一發票(不是其他商業用的invoice),那就是國內營業人。如果沒有,那就扣繳。公司入帳一定要有憑證,如果不是發票、小規模營業人收據、或保險、水電車票銀行利息等憑證,其他就是扣繳。也提供您參考。
另一個問題,營業稅的部分,
如果您和新加坡google的交易是屬於購買國外勞務的範疇(資格認定須視個案條件判斷﹚,依照營業稅法第36條,如果貴公司是專營加值型營業稅的營業人,進口勞務的營業稅免予繳納,僅需於營業稅401申報書第74欄填寫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金額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