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 | 補充說明: 如果是直接給付給新加坡的公司,另外還要注意 台灣和新加坡有租稅協議,權利金的扣繳率是15,不是20。但,如同之前回覆所提,翻譯的勞務費是不是權利金,有討論的空間。另外google在台灣是不是有營業代理人,或者貴公司交易的對象是台灣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這些都還請您確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