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每兩個月申報一次的是「營業稅」,而非「所得稅」。營業稅是由消費者負擔,換言之是由公司代收代付,消費稅的性質;營利事業所得稅則是由公司負擔,公司有賺錢才要繳稅,所得稅的性質。所以兩者是不一樣。另外個人會有綜合所得稅,簡言之,公司賺錢、繳完營所稅後,要分配盈餘給股東,股東拿到的盈餘當作個人的綜合所得,拿到的可扣抵稅額可以扣抵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企業每二個月(1、3、5、7、9、11月的15日前)申報一次的是"營業稅",並非所得稅。
企業及個人每年5月底申報前一年的所得額(企業是收入-成本及費用之淨額,個人是所得扣除免稅額、列舉或標準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之淨額),才是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個人綜合所得稅,企業或個人所得稅每年申報一次。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