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可以的,凡是到大陸、國外出差的費用,只要有取得合法單據(像是住宿費),並且將出差人、出差時間、出差事由(像是工作內容)、花費的明細等,在出差報告單詳填,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 ,並經貴司負責的主管或單位蓋章核准,就可以入帳。不過也有公司會按<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的標準金額入帳,因為這樣計算出來的金額,大多會比實際出差的金額為高。供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可以,如交通費,旅館費等大陸車票、發票等,可以在寫出差報告單中,列為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