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先釐清題意,您是要問入帳問題?所指的薪資是貴公司支付報酬給外籍老闆,還是外籍老闆自行在外接案,由他公司支付報酬給外籍老闆?如果是由貴公司支付報酬給外籍老問的話,依所得稅法所規定,「薪資所得」,包含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以及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和其他的給與(如車馬費等),所以到國外出差提供勞務而取得的勞務報酬,也算是薪資所得的一種,因此依法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先決定其是否符合中華民國的居住者定合義,如果是,則因其勞務提供在國外(不論其國內或國外收到錢),故屬於其個人的海外薪資所得,在5月申報綜所稅時,要計算及申報基本所得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