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請先確認該2張發票是否屬於可以進項扣抵,如果可以,則在5月或7月申報皆可以。至於營所稅方面,只要是當年度的支出,且屬於營業所必須,雖然已逾2個月以上,依然可以作為當年度的費用。温馨提醒,貴公司發生2月發票現在才拿出來報帳的原因,應詳細瞭解並加以改善,否則後續有可能再度發生。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商業会計法第 34 條
會計事項應按發生次序逐日登帳,至遲不得超過二個月。
2、同法第 78 條
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
二、違反第十四條規定,不取得原始憑證或給予他人憑證。
三、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不按時記帳。
四、未依第三十六條規定裝訂或保管會計憑證。
五、違反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不編製報表。
六、違反第六十九條規定,不將決算報表備置於本機構或無正當理由拒絕
利害關係人查閱。
3、建議仍应依時入帳為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