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健保費用,不論是一般健保費亦或是補充健保費,只要是公司負擔的部分,都可以當成公司的費用。一般健保費,公司負擔六成,以一個員工薪資30300元/月為例,一個月公司負擔的健保費就是1,373元,這就是合法的費用。至於補充健保費,投保單位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與受僱員工投保金額總額的差額,按百分之1.91的費率計算的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部分,也可以當成公司的費用。
以上,供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全民健康保險係屬強制性保險,而依據不同被保險人類別由員工, 雇主及政府依一定比例負擔。由公司負擔之部分,屬營業必要費用, 因此能列為公司的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