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公司要設計及執行制度,一般而言要考慮經營風險,若經評估該作業風險大,則宜分工處理。如管帳不管錢,即財務出納與會計人員工作分由不同人員擔任,或使用支票付款時大小印由不同人員保管印章等。雖會增加公司管理成本,但比發生人員舞弊所產生之損失小的多。因此一人身兼數職不是不可,但如出納與會計就不要由一個人全權負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