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公司只有負責人,沒有其他員工時,可以不用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負責人可到工會加保勞保,也可申請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負責人就在自己公司加保。
2.不論有沒有員工,都必須成立健保投保單位,除非負責人有在B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否則須投保在自己的投保單位;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眷屬,健保局有追補查核五年保費的機制。負責人在自己公司加保, 投保等級最低可舉證為34800,但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健保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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