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府堅
榮譽會計師
A:依照公司第20條第2項規定:公司資本額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以上者,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以及經濟部901212商第09002262150號的解釋函令, 貴公司的狀況已經符合了, 所以必須要經過台灣會計師出具財務簽證報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