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營利事業的會計年度應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因原有習慣或營業季節之特殊情形,可在報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准後變更起訖日期。營利事業報經稽徵機關核准變更其會計年度者,應於變更之日起1個月內,將變更前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依規定格式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依所得稅法(第23條)規定,會計年度應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因原有習慣或營業季節之特殊情形呈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准者,得變更起訖日期。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